商忻ly

杂食向咸鱼,永远三分钟热度。
空气写手,一只鸽子。
目前吃:逐梦亚军/车右/漫威乙女/all叶/瞳耀及衍生/以及一波数不尽的冷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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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堂良]他的光

ooc。为爱发电。

这是两个普通成年人的小故事,小学生文笔,平平淡淡。

其实恋爱的最好结局也可以是无疾而终。

他孟哥不但掉眉毛还掉头发预警。

       我生活在一个中产家庭,父母和谐,爷爷奶奶也很慈爱,我就像普通人一样,按部就班的上大学,找工作,我的第一份工作,是个记者。 真正说来,其实记者这职业和我的专业不对口,于是没过多久我就从单位辞职了,可在这短暂的工作生涯中,有一件事我却怎么也忘不掉。我想,这件事大概会被我埋在心底一辈子。不过,要说这故事,先得从另一个故事说起。

       我从小就喜欢听故事,经常央着我的爷爷给我讲故事,我爷爷很疼我,基本上我一求就会答应,却从不主动给我讲。可有一天,他突然主动给我讲了一个故事。这个故事的基调不同以往的幽默可爱,却让人很难忘。为了让你们更好的理解这件事,我把他讲的这个故事以第一人称复述一遍吧。

       那一年,我在一个科技园的普通小公司上班,当程序员。程序员这种易脱发的高危职业,熬夜到凌晨一两点是常态,我自然不例外,不过,现在想想,多亏了这个职业,我才能遇见他。

       关于他,我是未见其人,先闻其声的,名声。他那时候在我们这附近开了家粥店,公司里的女同志一看到他就心驰神荡神魂颠倒,鉴于我们公司的未婚女性实在稀少,这位芳心纵火犯同志实在让我们公司的男同事们恨得咬牙切齿。

       我头一回见他真人,是在一个加班后的深夜。科技园那条路黑不溜秋的,只有几盏孤零零的路灯试探性的探出一点昏黄的光,可走过一个拐角,我发现有家店没关,那就是他的店。后来他说,那时候他看书入迷了,忘关店了,所以说啊,缘分还是天注定。他那店名字特有意思,叫粥久凉。你想想,这粥放久了可不就凉了嘛!他这店名啊,三个字里头全是废话。

       反正,我当时走进去的时候,就看见他捧着本大厚书看着如痴如醉,我眯眼一看,好家伙,全是文言文!这孩子看的够入迷的嘿,有人进来都没发觉,我只能敲了敲那小木桌,提醒一下他我的到来。听到声音,他这才如梦初醒似的转过头来,他一回头,我就知道为什么我们公司的女同事喜欢他了。

       那时候他可俊了,长得有棱有角的,浓眉细眼,鼻子好看,嘴巴是猫唇,往下边点还有粒勾魂摄魄的小痣!特别是那个气质啊,就跟精怪小说里那个乐师似的,清清冷冷的。后来我知道,他还真是个弹三弦的。那时候我一看到他的脸,心里那根弦噌一下就被撩拨的扑棱扑棱的。后来我有问过他,他第一次看到我的时候对我的印象怎么样,他就冷冷淡淡的甩给我三个词:好看 精神 漂亮。我问他有没有第一眼看到我就心动,他却死活也不肯开口了。其实现在想想,是不是一见钟情,又有什么关系呢。

       看见了他的脸,我是愣了好一会儿才反应过来,才刚醒过神来就听他那儿问:“先生,您要吃什么?”我还没说话,这孩子就又接上一句:“您来的太晚了,店里只有葱油面,吃吗?”这孩子,那他问我干什么呀?他的语气很熟稔,就像我不是个陌生人,而是个老朋友,我也奇异的没觉着有什么违和感。“那就来三两吧。”我说,其实那时候我都没用心听他在说啥,一直在注意他嘴角的痣。他说话的时候,那粒小痣随着他嘴的动作一颤一颤的,我开始觉得,那痣好像没落在他的嘴上。

    它烙在了我的心上。


随缘更新,博君一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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